茵特拉根街景1

 茵特拉根街景3

 

早晨茵特拉根的溫度顯得比較低,走出飯店感覺到些許的涼意,熱情的太陽公公似乎被帶去玩樂了,只能期待他快點回工作崗位上,讓我們的行程可以順利的進行!

 茵特拉根街景2

通往火車站的街道上,除了我們這團外,沒有看到什麼人,顯得街道非常寧靜!而團員們邊走邊拍照,無論是街道邊的建築物或是遠處的高山都是鏡頭捕捉的對象,每個人都想把握留在茵特拉根的最後時刻!

等待火車到來前,謝大嫂意外發現火車站外的商店有不同造型的紀念幣,謝大哥迫不及待得又去轉紀念幣,並且謝氏夫妻檔開始慫恿小李一同收集,沒想到此次小李定力十足,完全無動於衷,只能說謝氏夫婦這次推銷失敗!

 

 茵特拉根紀念幣

土撥鼠和紀念幣

 我們搭乘8:04分的火車前往琉森,一上火車,謝大哥及謝大嫂把所有在瑞士轉到的紀念幣和可愛的土撥鼠擺在桌上合影留念,吸引我這捨不得花太多錢的人,目光一直鎖定在上面,而內心不斷浮現真可惜的聲音,害我不知不覺惆悵了起來,只能用相機保留這些東西做為將來的回憶了! 

窗外的景色2

窗外的景色5

  此段列車走的路線稱為黃金快線,沿途的景色也相當迷人,雖然這幾天都沉醉在美景之中,但團員們對於拍下這些風景仍樂此不疲,不論是遠處的高山或是列車旁的湖泊及草地,都緊緊抓住大家的目光,任何一處的景色完全都不放過!看著團員們專注的神情,忍不住把大家認真拍照的樣子拍攝下來,留在相簿中做為紀念,也可以發現每個人都陶醉在其中!但是就在大部分團員認真拍照時,我們兩位可愛的國小弟弟開始和小謝及小李玩起互拍的遊戲,但看得出來薑還是老的辣,年輕的小弟弟當然鬥不過經驗老到的兩位大哥哥!而玩樂的時間總是過得特別快,10:04分到達我們的目的地琉森!由於要搭乘10:12分的遊船,一下火車小謝就帶著大家馬不停蹄的往遊船走去,但因太陽公公不賞臉,琉森的溫度比較低,走向遊船的路途中我的身體不停得發抖,只能期待自己快點適應這氣溫了!

我和謝大嫂

 

遊湖中2

    這段遊船是從琉森出發,一路開往布魯嫩,稱為威廉泰爾風景路線!一到遊船上,看到周圍美麗的景色,立刻拿起相機帶著姊姊到船尾及船頭各個地方拍下美景,暫時忘卻了寒冷的感覺!

在船頭巧遇謝大嫂,當然要和她一同合影,把後頭漂亮的景色及活潑又可愛的謝大嫂一同留在我的記錄本裡!

 

我們和小李

我們和小謝

  到了行程的最後一天,當然也要把小謝及小李的倩影留下,除了做為紀念外,也表示我們感謝他們這段旅程中的辛勞!

一路上兩位常幫我和姊姊拍照,我們才能有合影的機會!也告訴我們不少旅遊知識,從中學到不少東西!非常的謝謝他們! 

美麗的咖啡

  拍完照後,趕緊回到遊船內取暖!這杯咖啡雖然用透明杯,但它可是杯熱咖啡,外觀分成三層,最上層是我最愛的奶泡,中間是咖啡,最下層是牛奶!更貼心的是還給一塊有遊船造型的巧克力,真得是非常棒!

 

喝之前當然要先攪拌,入口時會聞到香濃的奶香味,隨著咖啡進入到喉嚨時,咖啡味會跳出來,而且沒有咖啡的苦味,完全不需要加糖,喝下第一口後,就會忍不住想喝第二口,我強忍住愛牛飲的習慣,慢慢的享用這杯好喝的咖啡!

接著是午餐時間,雖然才早上11點,肚子還不太餓,但能在遊船上吃東西,當然也要好好保握這機會了!

船上午餐1

船上午餐2  

第一道當然是湯,是相當健康的南瓜湯,相當的濃稠!有湯就要有麵包的搭配,麵包是養生的全麥五穀麵包,看起來很硬,但吃起來還算軟硬適中,而且越咬越香,整個嘴巴裡會充滿麥香味,我個人覺得是不錯的食物!

船上午餐3

主菜是雞肉,雞肉雖然是油炸的,但是吃起來不會太油膩,尤其是沾點略帶酸味的醬汁,更顯得雞肉的美味!還可搭配一旁的生菜沙拉,清脆可口的生菜加上廚師自製的醬汁,咬起來不會有太濃的青菜味,非常好吃!而旁邊兩塊哈密瓜都相當甜,吃第一口時,馬上會有淡淡的瓜香味,沒想到瑞士也有這麼好吃的哈密瓜!

船上的冰淇淋

冰淇淋是巧克力口味,旁邊的葉子是薄荷葉,吃第一口時會覺得冰淇淋有點甜,但濃濃的巧克力香會充滿整個嘴巴,若搭配薄荷葉入口,會發現沒有那麼甜,而且會一口接一口得把冰淇淋吃完!

琉森遊湖景色2

琉森遊湖景色4

  吃飯中我仍是不忘拍照這項任務,每到一處美麗的景致,我會趕緊到船艙外拍照,不想錯過這種難得的機會!只是天氣不好,此時正下著毛毛雨,有些景色拍起來就略顯黯淡,不過換個角度想,也不是每個人都拍得到這種灰濛濛的景色!

吃完午餐後,不少團員也累了,就坐在椅子上休息,而我還是跑到船頭,想拍到飛舞中的瑞士國旗,但時間點抓得不太好,無法拍到完整的瑞士國旗,但彎曲的國旗也是有不同的美感,隨著遊船慢慢的走著,我們在12:09分到達布魯嫩

 

華友旅遊: www.mitravel.com.tw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瑞士琉森遊船
    全站熱搜

    Yuch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